
為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,貫徹落實《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》,攜手推動我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持續走在全國前列,近日,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召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推進會。省生態環境廳總工程師王燕楓出席會議并講話。

會議通報了我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近期取得的進展和2024年下半年重點工作安排,各參會單位結合工作職責介紹了有關工作進展情況。

會議對我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從“單打獨斗”轉向“聯動協調”的良好趨勢進行了充分肯定,對持續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提出明確要求,并對新形勢下做好下步工作進行了部署安排。一是加強統籌協作。生態環境部門作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的主力軍,要走在前做示范,加強統籌協作,建立健全部門間信息共享、定期會商、協作配合等工作機制,形成推動工作的強大合力。二是重視線索篩查。線索篩查是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關鍵環節。負有生態環境監管職能的各部門、機構要根據任務分工,按照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》明確的十個重點渠道,全面、充分開展線索篩查。三是聚焦重點案件。各部門、機構要壓緊壓實責任,加強對地方業務條線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的指導,通過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、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等發現需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的,要加強統籌調度,確保應賠盡賠,實現閉環管理。

省法院、省檢察院,省科技廳、省公安廳、省司法廳、省財政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住房城鄉和建設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水利廳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衛生健康委,江蘇海事局相關業務處室負責同志出席會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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